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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扶贫办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5号)规定,自治区扶贫办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扶贫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扶贫开发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统筹编制国家和自治区用于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专项资金、物资分配方案,制定完善扶贫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扶贫开发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管扶贫开发项目。

组织实施产业化扶贫计划,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协调管理信贷扶贫工作。

编制并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计划,开展科技扶贫,协调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工作;编制实施扶贫移民、特殊类型地区综合治理规划,组织重点区域扶贫开发,研究建立贫困地区自然灾害应对机制,指导贫困地区应对自然灾害和灾后重建工作。

组织协调并开展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中央定点帮扶新疆、自治区定点帮扶和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动员社会各界扶贫济困,协助有关部门向贫困地区引进人才、技术、资金和设备。

开展与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反贫困交流合作,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

制定新疆扶贫标准方案,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的统计监测工作,负责贫困户建档立卡管理,配合开展扶贫审计工作。

组织开展扶贫考核评价、扶贫经验交流、扶贫信息搜集、扶贫宣传工作。

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自治区扶贫办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涉及机关内设的综合处、规划处(产业扶贫处)、社会扶贫处、统计督查处、片区扶贫处等5个处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和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以及下属自治区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简称外资中心)、自治区贫困地区宣传教育中心(简称宣教中心)等2个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外资中心与办机关统一预算,宣教中心独立预算。

3、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发[2010]15号、新机编办[2010]180号、[2011]93号以及新党编办[2012]123号的文件规定,自治区扶贫办人员编制共设47名,其中:办机关行政编制25名,工勤编制4名;自治区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编制13名;自治区贫困地区宣传教育中心编制5名。

2016年初,实有人数45人,其中:办机关行政在职23人,工勤在职3人,退休4人;外资中心事业在职11人;宣教中心4人。

4、资产情况

(1)办机关(含外资中心)资产情况

2016年初,单位资产合计566.27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21.94万元,主要包括:银行存款0.01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1.62万元,预付账款0.13万元,其他应收款10.18万元;固定资产543.73万元;无形资产0.6万元。

2、宣教中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6年初,单位资产合计1014.73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671.16万元,主要包括:银行存款227.31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425.18万元,应收账款0.33万元,其他应收款18.34万元;固定资产343.57万元。

二、2016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自治区扶贫办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为786.2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为78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1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5.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17万元;项目支出205.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90万元。

1、办机关(含外资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为716.1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预算支出为716.1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49.6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6.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12万元,预算标准完全按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的原则编制核定。

项目支出166.50万元,为办公业务费,是为了保证办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度行政工作,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所设的经常性项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90万元。

2、宣教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为70.0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预算支出为70.0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1.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5万元,预算标准完全按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的原则编制核定。

项目支出38.63万元,其中:办公业务费2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宣传费15.63万元,用于2016年我区扶贫业务宣传工作。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自治区扶贫办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

2、公务接待支出预算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全部为办机关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接待国办考察组、兄弟省市扶贫办及国际合作组织和其他相关扶贫部门来疆期间公务接待支出。支出预算较2015年减少1.46万元,减幅13.96%,保证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支出预算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34万元全部为办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工作及出差期间的燃油、停车、过路、维修维护、保险、驾驶员安全奖励费等支出。支出预算较2015年减少2万元,减幅3.92%,保证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只减不增。

附件:201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附件:附件1-201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附件:附件2-201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本级)

附件:附件3-201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宣教)

附件:附件4-自治区扶贫办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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