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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扶贫办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2、内设机构

3、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

二、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三、机关运转经费安排

四、资产情况及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2017年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明细表相关说明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八、附件1: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2: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5号)规定,自治区扶贫办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扶贫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扶贫开发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统筹编制国家和自治区用于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专项资金、物资分配方案,制定完善扶贫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扶贫开发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管扶贫开发项目。

组织实施产业化扶贫计划,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协调管理信贷扶贫工作。

编制并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计划,开展科技扶贫,协调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工作;编制实施扶贫移民、特殊类型地区综合治理规划,组织重点区域扶贫开发,研究建立贫困地区自然灾害应对机制,指导贫困地区应对自然灾害和灾后重建工作。

组织协调并开展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中央定点帮扶新疆、自治区定点帮扶和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动员社会各界扶贫济困,协助有关部门向贫困地区引进人才、技术、资金和设备。

开展与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反贫困交流合作,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

制定新疆扶贫标准方案,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的统计监测工作,负责贫困户建档立卡管理,配合开展扶贫审计工作。

组织开展扶贫考核评价、扶贫经验交流、扶贫信息搜集、扶贫宣传工作。

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自治区扶贫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涉及机关内设的综合处、规划处(产业扶贫处)、社会扶贫处、统计督查处、片区扶贫处等5个内设处室及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以及下属自治区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简称外资中心)、自治区贫困地区宣传教育中心(简称宣教中心)等2个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外资中心与办机关统一预算,宣教中心独立预算。

3、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发[2010]15号、新机编办[2010]180号、[2011]93号以及新党编办[2012]123号等文件规定,自治区扶贫办人员编制共设46名,其中:办机关行政编制24名,工勤编制4名;自治区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编制13名;自治区贫困地区宣传教育中心编制5名。

2017年初,实有人数39人,其中:办机关行政在职21人,工勤在职3人;外资中心事业在职11人;宣教中心4人。另外,办机关行政退休5人。

二、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为1252.1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65.94万元,增幅59%,主要是纳入养老统筹后增加养老保险预算,新增全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应用完善与运行维护项目、面向贫困乡村农牧民群众劳动技能培训项目和脱贫攻坚成果宣传等项目。

部门预算支出为1252.1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88.17万元,较上年增加107.07万元,增幅18%,主要是纳入养老统筹后增加养老保险预算。

项目支出564万元,较上年增加358.87万元,增幅175%,主要是新增全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应用完善与运行维护项目、面向贫困乡村农牧民群众劳动技能培训项目和脱贫攻坚成果宣传项目。

预算收支包括两家单位,其中:

1、办机关(含外资中心)

部门预算收入为959.59万元,较上年增加243.42万元,增幅34%,主要是2017年机关新增全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应用完善与运行维护项目。

部门预算支出为959.5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43.09万元,较上年增加93.42万元,增幅1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9.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5万元。增幅主要是纳入养老统筹后增加养老保险预算。

项目支出316.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增幅90%。主要是新增全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应用完善与运行维护项目,金额150万元。

2、宣教中心

部门预算收入为292.58万元,较上年增加222.52万元,增幅318%。主要是2017年宣教中心新增面向贫困乡村农牧民群众劳动技能培训项目和脱贫攻坚成果宣传项目。

部门预算支出为292.5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5.08万元,较上年增加13.65万元,增幅43.4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8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1万元。增幅主要是纳入养老统筹后增加养老保险预算、办公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247.5万元,较上年增加208.87万元,增幅541%。主要是新增培训项目144.5万元,根据贫困乡村农牧民群众对劳动技能的需求及当前脱贫攻坚任务的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面对面的实用技术培训;宣传费较上年增加64.37万元,增加2017年南疆四地州系列片之五摄制费和中央新闻媒体脱贫攻坚成果宣传协助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7.7万元,包括办公费24.2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7.08万元,取暖费5.3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15.5万元,差旅费37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4.5万元,福利费4.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万元。

四、资产情况及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1、办机关(含外资中心)资产情况

2017年初,单位资产合计911.56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444.44万元,主要包括:银行存款9.06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426.88万元,预付账款3.48万元,其他应收款5.02万元;固定资产466.52万元;无形资产0.6万元。

2、宣教中心资产情况

2017年初,单位资产合计597.32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257.42万元,主要包括:银行存款231.09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7.66万元,应收账款0.33万元,其他应收款18.34万元;固定资产339.90万元。

3、2017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共155.2万元,其中:

办机关154.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各类办公设备和全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两方面;

宣教中心0.5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全年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办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51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减幅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未安排;

3、公务接待支出预算2.5万元,较上年减少6.5万元,减幅7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按中央接待管理办法完善我办接待管理工作,2016年接待费用明显下降,因此,2017年预算安排相应压减。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办公业务费1.5万元,全部为办机关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接待国务院扶贫办调研考察组、兄弟省市扶贫办及国际合作组织和其他相关扶贫业务部门来疆期间公务接待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8.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减幅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厉行节约,保证三公经费较上年只减不增。其中:办机关45万元(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办公业务费30万元),宣教中心3.5万元(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办公业务费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工作及出差期间的燃油、停车、过路、维修维护、保险、驾驶员节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六、2017年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明细表相关说明

我单位全部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及单位上年结余安排的资金,因此05表、09-1至15-4表均为空表。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我单位为完成脱贫攻坚事业,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我单位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7.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类)05(款)04(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3(类)05(款)01(项):指行政运行支出。213(类)05(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3(类)05(款)50(项):指扶贫事业机构支出。213(类)05(款)99(项):指其他扶贫支出。

八、附件1: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

细表(预算01表—15-4表,共44张)

         2: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附件:附件1-065(扶贫办汇总)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附件:附件1-065001(扶贫办本级)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附件:附件1-065002(宣教中心)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附件:附件2-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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