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新扶贫领字〔2018〕63号)、《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运行监测评价办法(试行)》(新扶领办发〔2020〕16号)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以带贫益贫效益为前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扶贫龙头企业申报、县(市、区)审核、地(州、市)审查、专家评审、部门征信、公告公示等程序,开展了2020年度新增认定和原认定273家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监测评估工作。根据认定和监测评价结果,经研究决定,新疆昆仑天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53家企业认定为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皮山县方圆绿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249家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继续享受扶持政策,现予以公布,未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原认定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不再享受有关扶贫政策扶持。
附件:1.2020年度新增认定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名单
2.2020年度继续享受扶持政策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名单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