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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扶贫办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现将自治区扶贫办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与脱贫攻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办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听取相关情况汇报,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细化了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发布信息、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各处室、事业单位设1名信息公开专员,定期发布公开信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纳入信息公开和统计范围。

二、突出重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围绕政务公开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按制度、程序和规范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推进建章立制。先后制定完善《自治区扶贫办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自治区扶贫办实施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自治区扶贫办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自治区扶贫办政务公开指南》、《自治区扶贫办政务公开目录》、《自治区扶贫办政务公开目录格式及目录的数据结构》等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特别是严格审批制度,在文件审批单中设立“是否公开”栏,经审查、可以公开的文件经审批后才能公开,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可靠、安全,增加政务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完善公开程序。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文件精神,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定程序,依法、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重大情况经办领导审定后公开,业务工作由各处室、事业单位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公开。各处室、事业单位对各自承担的政务公开事项和内容的真实性、文字表述的规范性、信息的保密和安全性负全责,按要求报送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

三是强化工作部署。对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5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8〕57号),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将任务分解至各处室、事业单位,定期汇总上报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每周工作例会、干部大会和支部学习等方式,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利用机关干部夜校等载体,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相关文件精神,领会实质,把握要点,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结合扶贫干部夜校,举办大数据平台应用等专题培训,以及信息员培训,并通过精准扶贫大数据一体化平台,同步覆盖至各地州、县市、乡镇和驻村工作队扶贫干部,形成建好大数据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三、完善载体,建立自治区扶贫大数据系统平台

按照“机构设置、扶贫新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全方位设置,着力将平台打造成对公众服务的窗口、自治区扶贫系统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信息的平台、自治区脱贫攻坚宣传教育阵地。升级改版自治区扶贫门户网站,建设完成机构概况、扶贫要闻、工作动态、信息发布、专题专栏、互动交流、办事服务、解读回应等8个功能及界面。完善网站应急预案,对接自治区信息中心,部署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软硬件。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制定网站VPN登录发布流程和操作说明书,确保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安全。重新开发了指挥调度系统,通过七张看板,完全将“六个精准”、“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九清”贯穿其中,全面了解全区脱贫攻坚整体概况。完善与厅局横向信息共享和公开,与自治区发改、财政、民政、公安、人社、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进行了对接。目前,已把脱贫攻坚大数据分别接到自治区党委书记、政府主席、分管副书记、常务副主席、纪委监委书记(主任)的办公室,强化工作指导和调度。

下一步,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自治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营造良好氛围。

特此报告。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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